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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过户买卖问题问题
问题标题:[天津]继承过户买卖问题

问题内容:我家现有住房为我大爷单位分的福利房,之后由我家购买的,并且购买了产权证,但是因为各种原因,我们没有办理过户,产权证上的名字还是我大爷的。现在我大爷去世了,我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父亲身上,经过咨询公证处给出我们2中选择,一是做继承公正,然后过户到我大娘的身上,然后再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到我父亲身上。二是同时做继承公正和我大娘把房子赠与我爸爸的赠与公正,然后再直接过户到我父亲身上。 我想请问我们选择那种方式成本低一些呢,另外如果通过第一种方式买卖过户到我父亲身上的时候,我大娘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? 注:房子我们买产权已经10多年了,自住,而且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。
名称: silence826   级别: 试用
提问时间: 2008-02-21 12:00:24
悬赏分: 0分 继承过户买卖问题
 
 
 选择赠与方式比较划算,例外你要买卖过户,不需要缴纳回答
 选择赠与方式比较划算,例外你要买卖过户,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。
名称:全房全知道   级别: 试用
回答时间:2008-2-21 17:23:33
 但是走赠予 会影响到房子以后的买卖 ,会多个20%回答
 但是走赠予 会影响到房子以后的买卖 ,会多个20%的税了#83
名称:miushen111   级别: 试用
回答时间:2008-4-22 20:34:53
 
 
原问题:[天津]继承过户买卖问题
 
本页问题:[天津]继承过户买卖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