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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出售,税费问题问题
问题标题:[天津]房屋出售,税费问题

问题内容:我有一住房,在二楼,100多平方米,刚建好的,还没住,房产证、土地证、契税证都已办理,现不自己住了,想把这个房子卖掉。 1、应交多少种税费,向哪些部门交,怎么计算的,共需多少钱? 2、所发生的税费该由谁来承担,我还是买家?有规定吗? 3、多少钱、由谁来承担的问题,是否在买卖行为发生前说明。 4、如果买卖行为已经发生(合同已签,买方已付房款,卖方也已将钥匙交买方,尚未过户,说明费用问题,),在这种情况下,将要发生的办理手续的各种税费,由谁来承担呢?有规定吗? 谢谢!
名称: 小黑   级别: 试用
提问时间: 2007-08-16 19:33:38
悬赏分: 0分 房屋出售,税费问题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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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按国家规定,房产交易双方各自应该缴纳下列税款:
买方:契税和印花税;卖方: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。
卖方缴纳0.05%的印花税,不足五年的房产要缴纳房价5.5%的营业税(你的房产不足五年),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(差价的20%或房价的1%)。
作为二手房出售,最好的办法是让买方承担全部税款。
一是合同写明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。因为产权过户必须要以缴纳双方的税款为条件的,实际上就是买方包税。
二是合同写明卖方净收多少钱,净收就是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。
这一切都必须在交易前谈妥并体现在合同中。如果合同没有约定,交易的税款应该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。
名称:全房全知道   级别: 试用
回答时间:2007-8-16 19:39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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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michaelli   级别: 试用
回答时间:2008-10-10 10:27:32
 
 
原问题:[天津]房屋出售,税费问题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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